《微服民族服饰文化26》蒙古族服饰
远古时代,蒙古族围以护腰儿,后以狍皮为服。七世纪时兽皮、牲畜的皮毛是他们的主要衣饰原料。此后,随著活动区域的扩大,与北方各民族和中原汉族的接触日益增多,纺织品开始传入,以毡、皮毛、皮革制作服饰的单一局面被打破。式样上也吸收了突厥、契丹等民族的圆领长抱、束腰、罩幞头、穿短靴等适于牧猎的装束特点。到十三世纪、又改北方民族服装上“左衽”的鲜明特点为“右衽”,奠定了蒙古民族服饰的基本格局。
蒙古族的服饰主更包括首饰、袍子、腰带、靴子四个部分。
蒙古人喜欢首饰,十三世纪时,佩挂首饰、戴帽就己成为人们的普通习惯。男子多戴各色扁帽,已婚妇女多戴“麒姑帽”(用桦树皮围合,帽高尺许,顶端呈四边形,外用彩绸包裹,缀以珠片、孔雀毛、琥珀等)。此时,还出现了幞头(包头)。其包法一般是将三、四尺、甚至更长一些的布或绸缎在头上由后至前缠几圈,后头巾的两头垂下、左右各一,因此又称垂巾幞头。至今,牧区的妇女仍多行此制,不过包法稍有不同。姑娘们喜欢将头巾缠绕后。在右侧挽一个结,将穗头垂下,已婚妇女则多用头巾包住头顶后,缠一圈、不留穗头。传说,此俗形成于成吉吉思汗时期。当初,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落以后,下令每个人都要罩头巾,以表示头戏上飘有旌旗之角,希望民族强大之精神常在。元朝时期,还出现了一种卷檐、圆顶或尖顶的帽子,“其帽之檐甚窄,帽之顶,敷以朱英,帽之前缀以银佛,制以毡,或以皮。”据说这种帽子初是由忽必烈皇后察必夫人设计的。当时忽必烈每年都要到上都(今内蒙古正盛旗)避暑狩猎,察必皇后看到他狩猎时阳光刺眼,便将原来的帽子加上了帽檐,使之能遮蔽阳光,骑马时又能臧少阻力。从此习传民间、至今依然。近代,珊瑚、玛瑙、翡翠、珍珠、琥珀、白银等装饰原料大量流人蒙古草原,蒙古族的首饰更加富贵华丽。
内蒙古、新疆牧区,蒙古族男女老幼一年四季都喜欢穿长袍,俗称蒙古袍。
春秋穿夹袍,夏季穿单袍,冬季穿皮袍、棉袍。男袍一般都比较肥大,女袍则比较紧身,以显示出女子身材的苗条和健美。一般蒙古袍的特点是袖长而宽大,高领、右衽,多数地区下摆不开叉。袍子的边沿、袖口、领口多以绸缎花边,“盘肠”、“云卷”图案或虎、豹、水獭、貂鼠等皮毛装饰。布里亚特蒙古人服饰,女袍束腰,已婚妇女袍子的肩上有皱褶;鄂尔多斯、阿拉善的成年男子和已婚妇女,袍外套短坎肩;科尔沁、陈巴尔虎妇女袍外喜套坎肩式的无袖长袍罩。过去姑娘出嫁,往往以穿坎肩为做妇人的标志。据说这种坎肩也始于元朝、由察必皇后设计。穿著它纵马骑射既暖和又方便。袍子的颜色,男子多喜欢穿蓝色、棕色,女子则喜欢穿红、粉、绿、天蓝色,夏天更淡一些,有浅蓝、乳白、粉红、淡绿色等。蒙古人认为,像乳汁一样洁白的颜色,是为圣洁的,多在盛典、年节吉日时穿用;蓝色象征着永恒、坚贞和忠诚,是代表蒙古民族的色彩;红色是像火和太阳一样能给人温暖、光明和愉快的颜色,所以平时多穿这样颜色的衣服;黄色被看作是至高无尚的皇权的象征,所以过去除非活佛,或者受到过皇帝恩赐的王公贵族,其他人是一律不能穿用的。袍子的质料因时间和生活贫富而不同。早期,服饰的原料中皮毛所占的比重较大,现代,服饰中纺织品居多。富者多用绸、缎、绢帛;贫者春夏多用棉布,冬季多用光板绵羊皮。如今,无论质地、款式、色泽等都更加丰富多彩了。
腰带是蒙古族服饰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一股多用棉布、绸缎制成,长三四米不等。色彩多与袍子的颜色相协调。扎腰带既能防风抗寒,骑马持缰时又能保持腰肋骨的稳定、垂直,而且还是一种漂亮的装束。男子扎腰带时,多把袍子向上提,束得很短,骑乘方便。又显得精悍潇洒,腰带上还要挂上“三不离身”的蒙古刀、火镰和烟荷包。女子则相反,扎腰带时要将袍子向下拉展,以显示出娇美的身段。鄂尔多斯等地区扎腰带还有一定的讲究和规矩,未婚女子扎腰带,并在身后留出穗须,一旦出嫁,腰带便被紧身短坎肩所代替,以此来区分未婚姑娘和已婚妇女。
蒙古靴分布靴和皮靴两种。
布靴多用厚布或帆布制成,穿起来柔软、轻便。皮靴多用牛皮、马皮或驴皮制成,结实耐用,防水抗寒性能好。其式样大体分靴尖上卷、半卷和平底不卷三种,分别适宜在沙汉、干旱草原和湿润草原上行走。蒙古靴做工精细,靴帮、靴靿上多绣制或剪贴有精美的花纹图案。各种靴子靴身都比较宽大,里面可衬皮、衬毡,可以套穿棉袜、毡袜。穿著靴子,除和长袍协调外,还便于骑马护膝,冬可御寒,夏可防蛇防蚊,是蒙古族人民的杰出创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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